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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英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豪 先生 (客户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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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10-1501121-8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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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5011218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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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
王豪 150-1121-8709 代理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投资基金公司备案,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备案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投资基金公司备案,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备案您为什么选择我???
本人从业4年,基金公司注册上百家,对流程很熟悉,新出备案制度后,已经操作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您有这方面需求,自己的客户大多数都在企业从业10年以上,有许多人都经历过企业的开始、解散;成功、变迁和失败。我们非常了解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可能遇到的问题、困难和机遇,因此我们的服务不仅帮助企业解决眼前的问题,还能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
一、基金管理人登记
1、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3、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4、 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5、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
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6、 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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